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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科学地“酷”?

文字来源:36kr编辑:Ti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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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行为学家的经验,酷有四种特质:酷是一种社会感知而非内在品质;酷是相对的; 酷几乎是普遍积极的;酷往往与常规背道而驰。为此,营销学者 Caleb Warren 和 Margaret C. Campbell进行 了 6 个系列的试验,对消费者产品、酷的级别与参与者反应进行对比,试图从发现常规和酷更精确的关系。

 

右侧是两个同样是装水的水瓶,哪个更酷?很多人都会说是右边,因为它与众不同。但是酷的决定因素并不仅仅只有这些。

根据行为学家的经验,酷有四种特质:

酷是一种社会感知而非内在品质。

酷是相对的。

酷几乎是普遍积极的。

酷往往与常规背道而驰

其中第四点似乎又是关键。但在过去这一特质定义得比较糟糕,而且太过离经叛道往往又会有不酷且不受喜欢的风险。为此,营销学者 Caleb Warren 和 Margaret C. Campbell进行 了 6 个系列的试验,对消费者产品、酷的级别与参与者反应进行对比,试图从发现常规和酷更精确的关系。

结果他们发现,要想做到酷必须进行非常微妙的平衡,既要表明你在用自己的方式做自己的事情,但是这种方式又是令社会满意或至少是接受的。

 

研究人员在实验中虚构了 4 个品牌,每一个品牌按照非常规性分属低、适度、高、极端 4 个级别。非常规性“低”的基本上属于紧跟市场的规范产品,非常规性“适度”的则是符合惯例的,而非常规性“高”的属于有违惯例,“极端”非常规的则是有争议的。

研究发现,得到最酷评级的是非常规级别处在中间的:不太传统,也不太冒险。非常规性适度的品牌要比典型品牌酷,非常规性高的品牌要比极端不合常规的品牌更酷。无论评级者是否反主流结果都遵循这一模式。

太传统和太极端都不够酷

如果要再简洁一点,就可以说是超凡脱俗但不离经叛道。上面的那个锥形水瓶外形独特令人满意,“洗剪吹”的发型够特别了,但是却不能给人舒服的感觉。

对于设计师来说,要想做出酷的产品需要了解受众的两件事情:

首先是,受众眼中的常规是怎么样的?(设计可稍微打破常规)

其次是,受众能忍受的不寻常极限在哪?(设计不可突破极限)

对于消费者领域的设计师来说,太酷从长远看是件坏事。酷的设计会提高常规的底线,然后由于被模仿得太多而变得司空见惯,从定义上来看这种“酷”已经不酷了。所以苹果、Google 之流才会不断寻找方式保持成为异类(outlier)。所以可以说酷就是一段无休止的被追赶的旅程。

编译自:fastcodesign.com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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